江西:南昌市常态化开展省级高层次人才申报认定工作
作者:记者 徐景
来源:南昌日报
日期:2024-09-09
8月26日,记者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获悉,我市常态化开展省级高层次人才申报认定工作,全市符合条件人才可随时申报。
申报人员范围为符合《江西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服务保障办法(试行)》(赣才字〔2024〕4号)人才目录条件的在昌创新创业的培养类人才和全职引进来昌工作的引进类人才。引进类人才指来昌创业或就业不超过一年,且人事关系、社保关系(社保挂靠除外)其中之一转入我市的高层次人才;在我市以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名义注册创办企业,且企业上年度纳税不低于100万元的高层次人才;或市内企事业单位在省外设立人才飞地全职引进不超过1年、成果在我市转化的高层次人才。培养类人才指在昌全职工作一年以上的人才。
同一人才具有不同身份,按照人才层次最高的标准申报认定;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列入认定范围;国有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不以领导职务作为认定标准。
个人申报可进入“人才江西网”人才认定模块,或进入“赣服通”人才服务模块,上传材料申报认定。部分国家级重大人才计划入选者以及国防军工等领域人才采取线下方式申报认定。
申报材料由用人单位初核,经县(市、区)人社局初审、市人社局审查后,提交市委人才办审定。暂无用人单位或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的个人,按属地关系提交县(市、区)人社局初审。
经审核、核准及公示等环节后,将赋予人才相应类别的“赣才码”,并将相关数据信息保存到高层次人才分类数据库。认定为省级A类、B类、C类、D类、E类高层次人才的,可分类享受保障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