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滨海新区高层次教育人才队伍建设,推动滨海新区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提升,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精神,结合区域教育工作实际,天津市滨海新区教育体育局为天津市第一中学滨海学校公开招聘2名高层次教育人才。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学校简介
天津市第一中学滨海学校是滨海新区教体局所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由滨海新区教体局与天津市第一中学合作开办,学校硬件投入由滨海新区政府负责,办学由天津市第一中学派出管理团队负责。主要从事初中、高中教育教学工作。
二、招聘数量及岗位
公开招聘高层次教育人才2名。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高层次教育人才。
(二)招聘条件
⒈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4)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相应学位。
(5)从事岗位要求的学科教学工作。
(6)报考年龄45周岁及以下,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即1975年10月11日及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7)在教育教学领域具有突出业绩和较高影响力,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中小学特级教师;
②近5年来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荣誉称号(政府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授予的模范教师、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先进教育工作者等)不少于1项;
③近5年来获得地市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名师、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等荣誉称号(需由政府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不少于1项,或省部级及以上学科竞赛教练员等。
(8)热爱滨海新区,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富有团队精神,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强烈的事业心和科学严谨的治学态度。
(9)身体健康。
(10)符合招聘计划岗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现役军人。
(4)现为滨海新区教育系统在编在职人员。
(5)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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