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最高奖励250万!贵州出台人才引进政策
作者:记者 范力 来源:贵州日报 日期:2023-03-08

      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优化整合贵州省百千万人才引进计划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省委组织部负责同志就《指导意见》有关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请您介绍一下《指导意见》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答:党的二十大将教育、科技、人才放在一个部分进行集中部署,充分彰显了教育、科技、人才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中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作用,并强调要深入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强化现代化建设人才支撑。习近平总书记对做好人才工作,特别是对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等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中组部专门作出部署,要求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切实解决人才“帽子”满天飞等突出问题,着力营造更加有利于人才创新创业的良好环境。

    省委、省政府始终把人才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徐麟书记、炳军省长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和中央部署提出明确要求。省第十三次党代会提出,要真金白银投入打造人才“强磁场”,真刀真枪破解人才政策“中梗阻”,真心实意创优人才环境“生态圈”,努力把贵州建设成为全国最有吸引力凝聚力的人才高地之一。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提出,要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省战略,奋力推进人才大汇聚,为贵州现代化事业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在省委、省政府的关心重视下,自2013年以来我省组织实施了“百千万人才引进计划”,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地也积极制定人才引进计划吸引人才,为贵州实现“黄金十年”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但随着发展形势的不断变化,“百千万人才引进计划”及一些政策措施的红利不断消耗递减,政策针对性、操作性、实效性不强的问题日益突出,与推进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存在一定差距,需要进行修订完善,通过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机制,推动贵州人才工作“闯新路”,为促进贵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人才支撑。


    问:请问《指导意见》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指导意见》分为7部分36条,共5500余字,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有:一是引才目标。用10年左右时间,从省(境)外引进百名以上领军人才、千名以上拔尖人才、万名以上优秀人才。二是基本原则。包括坚持党管人才、突出引才重点、明确用人单位主体责任、创新平台引才、鼓励以才引才等。三是组织实施。在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省委人才办负责统筹协调、制定措施、组织实施、督促指导等工作,省委人才办、省委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分别牵头负责各人才项目。四是引才方式。探索建立“平台引才”工作机制、“以才引才”工作机制、“柔性引才”工作机制。五是人才项目。包括创业人才项目、企业科技创新人才项目、高校医院科研院所创新人才项目、高技能人才项目、柔性人才项目等5个人才项目。六是政策措施。包括住房保障、团队支持、项目支持、岗位聘用、企业人才激励、贡献奖励、推优推先、配套支持、一事一议等。七是跟踪服务。包括政治引领、人才服务、资金保障、人才流动、人才退出、认定申诉、建立引进人才信息库、宣传报道、评价考核、责任追究、适用范围等。


    问:请问《指导意见》在引才工作机制上有哪些创新和突破?

    答:《指导意见》明确,要聚焦我省重点产业发展、重点领域创新、重大项目建设、重点学科提升制定重点人才引进目录,确保引进的人才符合实施主战略、实现主定位需要。同时,提出探索建立“平台引才”“以才引才”、行政指导下“柔性引才”等新机制。一是建立“平台引才”工作机制。明确高校、科研院所、医院、企业等用人单位,依托现有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平台及重大科研项目,或者自主设立的研究中心(院、所、基地)等创新平台,引进领军人才担任平台负责人,让他们挑大梁、当主角。二是建立“以才引才”工作机制。用人单位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引进领军人才,支持领军人才引进拔尖人才和优秀青年人才组建团队,同时给予引进人才项目课题等综合性支持,让他们有发展、有奔头。三是建立行政指导下“柔性引才”机制。通过中央国家有关部门和支援省份协调帮助,用人单位主动与省外人才单位建立合作关系,采取长期柔性引进和短期柔性引进的方式引进人才,争取省外单位选派高层次人才来黔工作。


    问:请问《指导意见》在激励引进人才上有哪些创新举措?

    答:集聚人才离不开更加开放、更有针对性的政策支持。我们始终遵循人才发展规律,不简单和其他省区市比拼财力,给予不同类别、不同层次的人才差异化、多元化的政策措施支持。一是给予人才公寓保障。多彩贵州宜居宜业宜游,我们为来黔人才提供人才公寓,人才只需缴纳较低租金便可长期居住,直到人才离开贵州、在贵州购房或退休。二是给予企业人才激励。企业引进的科技创新人才、技能人才最高可按人才年薪的8%比例进行奖励。三是给予人才贡献奖励。对来黔创业人才将企业发展到一定规模且作出重要贡献的,给予最高250万元奖励;对企业引进科技创新人才使企业经营效益显著提升,为地方经济作出重大贡献的,以及高校、医院、科研院所引进的创新人才,在提升重点学科、推动科技创新等方面作出重大贡献的,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


    问:请问下一步对贯彻落实《指导意见》有什么具体部署?

    答:一分部署,九分落实。《指导意见》是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我省人才引进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我们将从以下三个方面抓好贯彻落实。一是抓好学习宣传贯彻。《指导意见》有许多新的政策设计,省委组织部将牵头组织,采取多种形式对各市(州)、省直有关部门及高校、医院、科研院所、企业等进行培训,加强政策解读宣传。同时,组织新闻媒体以多种方式进行解读,加强对《指导意见》的宣传。二是明确责任分工。按照“松绑放权”要求,突出用人单位主体责任,由用人单位自主引进人才、认定人才、使用人才,并对引进人才的思想政治素质、学术道德、创新能力等负责。同时,强化人才项目牵头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把关职责,及时纠正人才认定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三是纳入综合考核。深入调研重点产业、重点领域发展急需的高层次人才缺口,认真制定引才目标任务。将引才目标任务作为年度综合考核重要内容,年初“明账”、平时“对账”、年底“结账”,对引才目标任务完成不好的部门和单位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