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美育融合课程的意义
作者:李彬彬 吴 键 来源:中国教师报 日期:2022-09-01

      “五育并举,融合育人”已成为新时代教育发展的主旋律,学校作为教育教学活动的主体,努力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美育在学校教育中主要以艺术类课程教学为载体,与其他“四育”互通交融,共同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然而,当前学校美育融合课程的现状却不尽如人意,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五育”课程内在逻辑不明,认识偏颇。将“五育”等同于学科课程,按照学科课程的编排形式进行,认为学校教育中德、智、体、美、劳不同学科课程的开设即是对“五育融合”的落实。因此,美育课程作为学校教育中的“短板”科目,容易成为课堂教学的“课余补充”,在“五育融合”体系中流于其他“四育”的点缀。

      二是“五育”课程目标过度分解,顾此失彼。“五育融合”针对的是“疏于德、偏于智、弱于体、抑于美、缺于劳”的不平衡教育现实,希望能够引起教育工作者对教育生态现状的思考和探索。然而,在实际教学过程中经常体现为对智育的“压制”,认为只要不是聚焦智育目标的发展,就是“五育融合”。这种“顾此失彼”的现象在美育融合课程中尤为常见:由于美育课程本身的属性,课堂教学中较为注重学生的体验性和参与性,教师为了体现课程的融合趋向,将其他“四育”以各式各样的活动进行融合,并在思维和行动上刻意避免智育的参与。学生在获得活动体验的同时,却未得到应有的学科素养,这种看似热闹的课堂教学,却因缺少必要的学科素养及教育目标而趋于形式主义。

      三是“五育”课堂教学过程割裂,拼凑较多。教师普遍认为“五育融合”课堂需要将德、智、体、美、劳等不同元素共同体现在教学中,才是对“五育”育人目标的达成。这一习惯性认知导致课堂中呈现“加法”形式,将毫无关联的课程形式及课堂环节进行叠加、拼贴,以期达到教学中“五育”元素的完满呈现。然而,过多的刻意行为丰富的仅仅是形式和表象,真正应该追求的内容却往往在热闹中缺失了。例如,在《咏柳》古诗学习中,教师为融入美育,在课程中间环节播放了《咏柳》古诗改编的歌曲,并在歌曲播放过程中要求学生依据自己的感悟和理解在纸上画出“看”到的画面。此环节的设置具有典型的“叠加”和“拼贴”性质:从课程结构设置来看,由于歌曲的播放出现课程环节的断层,显得突兀且累赘;从课程目标设置来看,学生并未通过简单的“听歌”和“画画”环节达成美育的实质目标。这种“五育”拼凑的课堂背后,是对“五育”的融合性和育人性的误解,也是对教育本质的忽略。

      基于以上情况,想要创建实质性的美育融合课程,首先需要厘清“五育融合”的本质所在,并在此基础上明确美育融合课程的意义,进而探求美育融合课程的路径,最终打破“五育融合”浅尝辄止、刻意为之的局面。

      就其本质而言,“五育融合”即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合成一体,共同构成的一个教育的整体。“一体”的构成需要通过“融合”而来,“融合”是手段而非目的,最终的目的是“育人”,是为新时代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因此,“五育融合”的课程建设需要把分立的“五育”目标统筹到“全面发展”的最终目的之内,形成统一的育人目标,将原先分离、割裂的教育形态通过一个共同的育人目标进行联结。

      在共同的“育人目标”之下,美育融合课程的意义一望而知。

      第一,美育作为“五育”的其中一员,在培养“全面发展的人”的共同目标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将美育边缘化或作为“锦上添花”的看法具有偏颇性,需要转变此种认识,明确美育是“五育融合”教育有机整体的一部分,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美育也包括“美感教育”“审美教育”,不是简单指代学校教育中的某一独立学科。当前学校美育更多依托于艺术类学科课程实现,这是由于艺术类学科课程的性质所属,在学生的感性教育中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因此,将美育直接等同于学科课程的观点是不可取的。“五育融合”导向的美育课程,应该是在以艺术类学科课程为载体的基础上,探讨“美”与德、智、体、劳等元素的融合,实现“五育”共同育人的目的。

      第三,美育是针对当前偏重“理性教育”的现状下,协调发展教育中感性和理性的两方面,重塑感性教育的地位,以此达到全面发展的育人目的。因此,美育在学校课程体系的整体构建中,需要与其他“四育”相互协调,在整体上达到学校课程感性与理性的均衡。

      第四,在以课时为单位的教学活动中,美育作为平衡媒介在每节课理性知识输入的同时,兼顾学生的感性体验,实现理性认知与感性认识的和谐,达成课程的均衡协调,实现整体育人、全面发展。

      这是“五育融合”课程的目的所在,也是美育融合课程的意义体现。只有明确了美育融合课程的意义,才可进一步探寻美育融合课程的路径。

      (作者单位均系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