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师德规范,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等人员不得聘用。
(二)教师岗位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热爱教师职业。
(2)具有本学科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
(4)能胜任中学教学及班主任工作。
(5)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35岁以下,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可放宽至45岁。
(三)非在编档案员条件
(1)年龄:40周岁以下。
(2)学历要求: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3)资格要求:①能够熟练操作office等各类办公软件;②档案类专业、有档案管理经验者、中共党员优先;③工作耐心、细致、责任心强,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岗位工作,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二、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按照集府办〔2022〕71号《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非在编教职员工工资福利待遇的通知》和学校相关绩效考核及发放方案等制度执行。
三、招聘时间安排
1.非在编教师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2月19日。
2.非在编档案员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3月4日。
3.报名方式:统一网上报名,于报名时间内填写《厦门市第十中学招聘非在编教职工报名表》(见附件)并附上相关证书材料(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合格证书、其他可证明自己工作能力和业绩的材料等)电子文档及证书扫描件,非在编教师于2024年2月19日下午6点前发至电子邮箱,非在编档案员于2024年3月4日下午6点前发至电子邮箱。所有材料扫描成一个PDF文件,文件以“应聘学科+姓名+联系电话”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