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聘对象
普通高校(非在职)毕业取得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博士学位的人员,须于2023年10月11日(报名首日)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学历学位验证报告、教师资格证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选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应聘学历学位
选聘岗位专业条件参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2)设置。应聘人员学历学位应符合岗位要求,如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该目录的,可选择该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三、报考程序
(一)报名
此次公开选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11日-2023年10月17日。应聘人员须于2023年10月17日前将报名材料按照以下顺序扫描成PDF文件,并以“2023年10月选聘+岗位名称+姓名”的方式命名,发送至招聘电子邮箱。
(二)报名材料
1.《深圳中学2023年10月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教师报名表》(见附件3);
2.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报告;
4.教师资格证;
5.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岗位聘用证明材料;
6.《违法犯罪记录查询授权书》(见附件4);
7.业绩、获奖、任职经历等证明应聘者符合岗位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